楼主: jacky790327

[欧美经典] 卖家无故骂人

[复制链接]

1725

回帖

4191

积分

88

贡献值

禁止访问

在线时间
1509 小时

准售证论坛元老热心会员

发表于 2015-3-3 22:23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万

回帖

1万

积分

171

贡献值

牛仔之神

在线时间
3988 小时

发帖权限论坛元老准售证‘水’汇成‘海’俺是记者

发表于 2015-3-3 22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首先骂人肯定不对   再者买过东西的朋友都知道  首重之内就是10元  卖家不诚实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631

回帖

1万

积分

396

贡献值

牛仔之神

在线时间
3452 小时

发帖权限准售证论坛元老热心会员兽(show)人勋章俺是记者

发表于 2015-3-3 22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太墨迹了,我要是砍价了,代表我肯定要买了,不然我懒得砍价。。。
另外一方面,卖家素质是不咋滴,骂人就不应该了。
第二名就意味着你是头号输家...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24

回帖

1256

积分

90

贡献值

牛仔元老

在线时间
523 小时

发帖权限论坛十周年兽(show)人勋章

发表于 2015-3-3 22:55 | 显示全部楼层
理解楼主,也理解卖家,不过卖家素质确实差。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75

回帖

1128

积分

90

贡献值

牛仔元老

在线时间
168 小时

准售证兽(show)人勋章

发表于 2015-3-3 23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骂人不对了
店名我就在那里爱或不爱https://shop116269188.taobao.com/?spm=a230r.7195193.1997079397.2.Pn5i1j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7

回帖

1190

积分

90

贡献值

牛仔元老

在线时间
450 小时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4 05:26 | 显示全部楼层
ywhjay 发表于 2015-3-3 21:30
搞不懂那些扣分的什么意思, 两块钱怎么了,两块钱就不是钱了。。。 。。牛逼的卖家。。

对啊 我也是新手 对这个论坛不熟悉不是很会玩 自从帖子发出来 我也就是发给大家看看为什么论坛商家可以那么牛 上来就骂人 后来好了来了好几个人扣我的分 分我倒是无所谓的 我一看资料来扣我分的人都是卖家 自己有店铺的 而且还嘴巴不干净
回复 2 0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7

回帖

1190

积分

90

贡献值

牛仔元老

在线时间
450 小时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4 05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sunyi10051005 发表于 2015-3-3 21:21
上海人支持上海人,精打细算是特性,卖家的心态太差了,都是论坛的,不买也可以交个朋友.

我也没有还价,就是觉得有疑问想问问清楚而已 不得了了马上开口骂人了 侬有啥话可以好好说的 没啥必要骂人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7

回帖

1190

积分

90

贡献值

牛仔元老

在线时间
450 小时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4 05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KennethM 发表于 2015-3-3 22:54
太墨迹了,我要是砍价了,代表我肯定要买了,不然我懒得砍价。。。
另外一方面,卖家素质是不咋滴,骂人就 ...

我没有砍价 我就是觉得运费贵了 问问而已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7

回帖

1190

积分

90

贡献值

牛仔元老

在线时间
450 小时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4 05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cnppk 发表于 2015-3-3 22:23
骂人肯定是不对的,但是希望买家能体谅下卖家,那种付出了时间和精力然后最后换来买家来一句我考虑下谢谢, ...

我是要打算买的,但是他态度很差,说话口气很硬,所以我就不打算买了就跟卖家说我再考虑考虑吧。如果可以好好说话的话,我会买的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7

回帖

1190

积分

90

贡献值

牛仔元老

在线时间
450 小时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3-4 05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lakers147 发表于 2015-3-3 16:38
看到楼主每层都回一些类似的话,就知道墨迹是性格,改不了。不过骂人始终不对。

哈哈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PP|小黑屋|李维斯(Levi's®)牛仔裤爱好者论坛 ( 粤ICP备2023137666号 )

GMT+8, 2024-6-11 18:02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7-2016 法律顾问:庄毅雄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